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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原经纬網3月10日讯:据台灣媒體报导,台灣嘉义某職業工會邱姓常務理事,被控觊觎小他30多岁的女管帐美色,操纵势力威逼与他产生性瓜葛;近2年内性侵97次,离任后还被勒迫上床。1、二审原重判9年6个月,更一审却以罪证不足,大逆转改判无罪。
据报导,女方父亲与邱某是旧识,10多年前先容女儿到邱某担當干部的工會任管帐,卖力处置會馬桶刷,员劳健保费事宜。后女方因病住院开刀,事情出问题,致使短收、短缴工會會员高达三、400万元(新台币,下同)的劳健保费,数度被劳保局行文催缴。
女方指控,邱某开初以她“营業差错”為由祭出罚款。她被罚10多万元后再也没钱缴罚款,邱某先是请便秘治療,求改让他抚摩胸部、下體,后更请求产生性瓜葛。女方自认貨運,有疏失,又惧怕扳连怙恃,只能心不甘情不肯地就范。女方说,從2006年起近2年,两人均匀每周一次在工會辦公室的房间内做爱,合计达97次。即便厥后离任,邱某仍勒迫她回工會继续产生性举动,不然就要将他移送理监事及法院。
女方不得已诉请嘉义地检署侦结告状。但邱某大喊冤枉,辩称与女方是男女朋侪,两人产生性瓜葛是你情我愿,绝无操纵权柄勒迫。但1、二审均采信女方的说法,依一罪一罚重判邱某徒刑339年6个月,归并应履行9年6个月。没想到,台南高分院更一审裁决大逆转,法官以女方指控先后纷歧、缺少直接证据、没有被性侵后的身心创伤情感反响等,颠覆前两审法官的认定,以罪嫌不足,依无罪推定原则改判邱某无罪。此案仍可上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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